起訴時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房產糾紛起訴,上海房產糾紛起訴律師,上海房產買賣糾紛律師
1、民事起訴狀三份(其中兩份交法院,一份留存開庭時用);
2、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二代證需要正反面都復印);
3、授權委托書一份(如委托律師或他人);
4、證據三套(其中兩套交法院,一套留存開庭時用)。
證據包括:購房合同、購房款發票、房屋產權證書(如已有)、入住日期的證據(如入住通知書、入住預算單、物業費發票、產權證代辦費收據等,有一樣即可)。
起訴解決房產糾紛的程序是怎樣的:
如起訴,一般的程序:
1、立案到法院立案大廳,找一窗口提交材料,法官審核通過后會開據收費單,然后到農業銀行收費口交費,拿農業銀行的收費單到法院立案大庭外的窗口換取發票(有標識,安檢處附近),返回立案窗口,將一張發票交給法官(其余自己留存,以便查詢案件進展情況)。也可以到法院其他派出法庭所設的立案接待室立案。
2、接到法院通知,到法院取開庭或調解傳票(有時電話通知,但現在法院很少電話通知,一般讓去法院取傳票)。
3、庭前調解(如未達成調解意見,另行開庭)。
4、開庭(開庭時記著拿證據原件)開庭的程序步驟:法官宣讀法庭紀律、當事人權利義務;原告讀起訴書;被告答辯;原告提交證據,發表意見,被告對證據提出質證意見;被告提交證據,發表意見,原告對證據提出質證意見;法官詢問一些問題;雙方辯論;雙方最后總結意見。
5、書記員通知,到法院取判決書。
6、如對方不服上訴,等通知,到法院取上訴狀。如對上訴有書面答辯意見,還需要再去法院提交。如不想書面答辯,就不需要了,取上訴狀時告訴法官,不做書面答辯。如自己不服判決,必須在取得法院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法院提交上訴狀。
7、接二審法院通知,到法院取開庭傳票。
8、開庭(程序和一審差不多)。
9、到法院取二審判決。
10、如對方拒絕執行判決,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一審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1、等法院通知,到法院取執行款項。(期間,要經常與執行法官聯系,提供線索或催促)。
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時 折價補償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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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合同無效或被撤銷、終止時,一般是以返還財產為恢復原狀的原則,若財產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但是要為了達到恢復原狀的目的,就應當折價來補償給對方當事人。沒有必要返還的,主要包括有下面兩種情況:
1、如果當事人接受的財產是勞務或者利益的,在性質上事不能恢復原狀的,那么可以以當時國家規定的價格計算,以錢款返還;若沒有國家規定的價格的,以市場價格或同類勞務的報酬標準計算,以錢款返還。
2、如果一方取得的是使用知識產權獲得的利益,由于該知識產權是無形的,這種情況則該方當事人可以折價補償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