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建設是指未取得擬建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房屋和設施。在拆除非法建筑的過程中,確定非法建筑的標準是什么?上海市拆遷咨詢律師分析下面案例。
案例介紹
張先生在河北,他的家人在2007年建造了一所房子。然而,2015年,區政府對房屋進行了整改。張先生認定違法建設,理由是張先生沒有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也沒有房產證。他要求限期撤銷和拆除。張先生覺得不合理,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
律師聯系了張先生,在溝通的過程中了解到,張先生在蓋房子時與當地城鎮的相關主管部門進行了溝通。當時,主管部門口頭同意,沒有頒發產權證書。后來,這所房子一直住在里面。
律師確認是否違法建設,還需要注意以下情況
1.因歷史原因未辦證的
在過去,信息網絡不發達的情況下,辦理相關手續非常不方便。由于數據保存不當、權利登記時間錯過、當事人不了解證書處理的相關要求等歷史原因,當事人可能無法辦理相關證書。在這種情況下,只要當事人的房屋不違反土地總體規劃,是當事人唯一的房屋,當事人就可以補發相關證件。一般來說,當事人需要提供村委會的證明材料。
2.有些房屋在施工時不需要辦理相關證件
例如,在《城鄉規劃法》實施之前,農村地區沒有明確的法律要求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但在那之后,想要建造房屋的當事人需要獲得該證書。例如,如果當事人的房屋于2007年建成,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政府不得違反《城鄉規劃法》進行強制拆遷。
3.政府批準了一些建筑
在一些地區,政府將作出一些承諾,以吸引投資,振興當地經濟。例如,如果一家公司來我市建廠,提供1000多份工作,政府可以投資建廠10年。此時,雖然公司沒有工廠的相關文件,但也合法享有工廠的使用權,不能認定為非法建設。同樣,當地政府也鼓勵農民建造溫室和農場。
上海市拆遷律師解析房屋多人繼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