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中公民生某某股份無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至訊斷主文前簡稱民生銀行上海分行)與原告張某鋒、曾某、上海麟逸實業xx無限公司(以下至訊斷主文前簡稱xx公司)、鄔某峰、李某榮金融告貸條約膠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合用一般步伐由審判員顧權負責審判長,與代辦署理審判員尹偉、公民陪審員孫鵬構成合議庭于2013年12月23日地下休庭進行了審理。被告的托付代理人劉博到庭參加了訴訟。原告張某鋒、曾某、xx公司、鄔某峰、李某滎經本院依法投遞,無正當理由未到庭應訴,本院依法進行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接下來就由上海借貸律師為您講解金融告貸條約糾紛案的整體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基本案情
被告民生銀行上海分行訴稱,原告張某鋒與原告鄔某峰、李某榮及別人構成的聯保體與被告在2011年11月30日訂立了《最高額保障綜合授信條約》一份,同時原告張某鋒作為貸款人與被告訂立了《私家授信項下告貸條約》一份,兩份條約商定:原告張某鋒向被告告貸人民幣3,000,000元,存款期限為1年,條約商定的存款年利率為8.5936%。貸款人應每個月按月結息,到期一次歸還本金;被告對原告張某鋒到期敷衍而未付的告貸本金,自過期之日起按條約存款利率上浮40%計收過期罰息,對不克不及定時領取的本錢和過期罰息,按過期利率按月在結息日或結息日的對日計收復利,按實踐過期天數,逐月累算;若因原告張某鋒守約以致被告采用訴訟體式格局完成債務的,原告張某鋒應負擔被告為此領取的律師費等用度。原告鄔某峰、李某榮作為聯保體成員之一對該債權供應連帶義務保障。此外,原告xx公司與被告簽訂了《保障條約》,批準對原告張某鋒對被告的債權歸還供應保障。上述條約均商定:原告鄔某峰、李某榮、xx公司為原告張某鋒執行上述告貸條約項下責任負擔連帶保障義務,擔保范圍為:借款本金、利*、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被告曾某系被告張某鋒的妻子,上述債務發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故被告曾某應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共同償還責任。2011年12月6日,原告向*告張某鋒發放貸款300萬元。截至2012年12月24日,貸款已到期,但被告張某鋒并未歸還貸款本息。原告張某鋒、曾某、xx公司、鄔某峰、李某榮未應訴問難。
二、被告為證實其訴請提供相關證據
1、《最高額保障綜合授信條約》,證實被告與原告張某鋒、鄔某峰、李某榮之間的貸款及保證關系;
2、《私家授信項下告貸條約》,證明原告與被告張某鋒之間的借款合同關系;
3、《保障條約》,證實原告和*告xx公司之間的保證關系;
4、個人貸款證明原告已履行貸款義務;
5、不良存款積欠本息明細表,證實本案訴請的計較根據及被告張某鋒拖欠貸款本息的事實;
6、商*告貸申請表,證實原告曾某承諾承擔共同還款責任;
7、結婚證,證實原告張某鋒和原告曾某之間系夫妻關系;
8、律師費發票,證實被告因本案發生的律師費;
9、原告張某鋒、曾某、xx公司、鄔某峰、李某榮未供應證據資料。
三、法院查明后判決如下
1、鑒于原告張某鋒、曾某、xx公司、鄔某峰、李某榮未到庭應訴,本院對被告供應的證據舉行檢察,覺得證據吻合法令劃定的證據前提,故本院將其作為定案的證據。又因被告提供的證據與其陳述相互印證,本院對原告所訴事實予以確認。
2、另查明,原告鄔某峰、李某榮與被告之間簽訂的《最高額保障綜合授信條約》、原告xx公司與被告簽訂的《保障條約》商定,原告鄔某峰、李某榮、xx公司為原告張某鋒執行主告貸條約項下責任負擔連帶保障義務,包管范圍為:主債權本金、利*、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等)。被告曾某系被告張某鋒的妻子,該借款發生于兩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并且被告曾某在《商戶借款申請表》中承諾承擔共同還款責任;
3、又查明,被告與原告張某鋒簽訂的《私家授信項下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為2012年12月6日,現已到期。又查明,原告張某鋒存款本金余額為300萬元,欠息截止至2012年12月24日為79,434.99元。被告為本案訴訟付出律師費112,383元。
4、綜上,原告的訴訟請求于法有據,應*支持。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條、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公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原告張某鋒、曾某應于本訊斷見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被告中公民生xx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本金300萬元;
?。?)原告張某鋒、曾某應于本訊斷見效之日起十日內領取被告中公民生xx股份無限公司上海分行截至2012年12月24日的本錢和逾期利息合計79,434.99元;
(3)原告張某鋒、曾某應于本訊斷見效之日起十日內領取被告中公民生xx股份無限公司上海分行自2012年12月25日起至實踐了債之日止的本錢和過期本錢(以告貸本金300萬元為基數,按被告中公民生xx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與被告張某鋒簽訂的《個人授信項下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計算)。
原告張某鋒、曾某應于本訊斷見效之日起十日內補償被告中公民生xx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律師費損失112,383元;原告李某榮、鄔某峰、上海麟逸實業xx無限公司對上述第一至四項訊斷責任負擔連帶清償責任;若原告李某榮、鄔某峰、上海麟逸實業xx無限公司執行上述第五項訊斷責任后,有*向被告張某鋒、曾某追償。案件受理費32,334元,公*費500元,總計32,834元,由原告張某鋒、曾某、上海麟逸實業xx無限公司、鄔某峰、李某榮擔負。對本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并按照其他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上訴。以上就是上海借貸律師為您講解金融告貸條約糾紛案的整體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還請上海借貸律師為您做一對一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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