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產權糾紛。上海房地產糾紛律師 房屋產權,就是指房屋的所有權。房屋產權是一切房屋糾紛的核心問題,幾乎所有的房屋糾紛都直接或間接地涉及到房屋產權問題。明確房屋產權是正確處理各類房屋糾紛的關鍵一步。
房屋產權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如商品房買賣)、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如土建、設備安裝、裝修)、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如房地產咨詢、評估、中介)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物業管理糾紛、他項權利侵權糾紛(如相鄰用水、排水、采光、通風)等。
《民典法》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2)房屋買賣糾紛。它是指有關當事人在買賣房屋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目前,我國關于房屋買賣問題政策法規主要是針對城市私房買賣的。
(3)房屋繼承糾紛。房屋經常是被繼承人遺產中最有價值的財產,房屋繼承糾紛通常是發生在被繼承人的親屬之間。這類糾紛一般具有涉及當事人多、歷時長久等特點,處理起來有一定的難度。
(4)房屋租賃糾紛。房屋租賃糾紛一般發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租賃房屋的養護維修、公房承租權等方面的法律問題。
(5)房屋抵押、典當糾紛。房屋抵押、典當是房屋所有人為實現房屋的用益權而對房屋進行的重要的處分行為。這類糾紛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比較復雜。
(6)房地產相鄰關系糾紛。這是一種經常發生的房地產糾紛,它是指由相鄰房地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排水、采光、空間延伸、管線設置等問題而引起的糾紛。
(7)土地使用權糾紛。這類糾紛中最常見的是宅基地使用權糾紛。它一般涉及宅基地的取得、宅基地可否出租、轉讓、抵押等問題。另外,在各類房地產糾紛中,大量地存在歷史遺留問題。土改時期、私房改造時期和文革時期對房產的處理通常會對今天處理房地產糾紛產生至關重要的影響。因此,正確解決房地產的歷史遺留問題對處理房地產糾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