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麻煩少,租房合同少。無論是與中介還是房東簽訂,都不能粗心大意。一份好的租賃合同不僅是憑證,也是武器,可以很好地避免雙方在糾紛中爭吵。
但是面對幾百字的租賃合同,普通人應該注意什么呢?別擔心。今天,上海房屋合同律師整理了六個必看的內容。只要你讀完全文,你就可以無憂無慮地租房子!
1.出租人身份信息不能少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出租人的身份信息場戰斗。出租人的身份信息與您未來的訴訟權利保護有關。因此,如果出租人是個人,他不僅需要知道對方的真實姓名,還需要知道對方的身份證號碼。如果是公司,你需要知道公司的全名。一般來說,租戶很容易忽略房東的身份證信息。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必須要求。
2.注意終止合同約定
未經協議終止的租賃合同對租戶非常不利。在租賃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有退租的需要。如果沒有協議終止,租戶很可能面臨無法終止合同的困境。如果合同不能終止,租金將無法退還。最后,他只能承認自己運氣不好。
理論上,合同的終止分為法定終止和協議終止。由于個人需要退還的租金不符合法定終止條件,因此非常有必要終止協議。租賃合同未約定終止的,必須及時補充。
根據一般市場習慣,租賃合同約定終止,雙方可協商終止或一方提前一個月提出,違約方承擔1/2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3.重視違約責任
對于租戶來說,違約責任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損壞房屋和延遲交付租金。對于這兩種違約行為,我們必須仔細檢查違約責任協議是否過于嚴格。例如,許多房東在收到押金后違約,不僅扣除押金,還承擔違約責任。
4.租賃期間的維修責任
租賃期間的房屋租賃維修糾紛是租賃合同中常見的糾紛類型。一些燈泡、茶壺等小型維修良好,但如果涉及下水道堵塞、煤氣爐、洗衣機、冰箱等維修,如果雙方事先沒有明確約定,很容易發生糾紛。
面對維修,房東往往認為房屋租賃是家具家電使用良好,現在壞了也與房東無關。
這個理由成立了嗎?
《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條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二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你看到了嗎?上訴的理由顯然是站不住腳的。即使房屋設施在交付時完好無損,只要租戶不故意損壞,只合理使用,租戶不需要賠償,出租人需要維修。
當然,除當事人約定的法律的后半部分外。因此,租賃合同應特別注意出租人是否有排除維修義務。
5.注意轉租
大多數租賃合同不明確允許承租人轉租。那么我們需要知道,如果合同沒有提到轉租,承租人能轉租房子嗎?民法典對此達成了充分協議。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的,轉租期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除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外,對出租人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七百一十八條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6.注意簽訂紙質合同
一般來說,第一次租房時會簽訂租賃合同,但續租時容易忽略紙質合同。
沒有書面合同的續期為不定期租賃,只要在合理期限內通知,雙方就可以隨時終止合同。這是一件非常不安全的事情。所以不要害怕麻煩,續期也必須簽訂合同。
7.注意退租
我不知道你本周是否注意到李湘三亞的退租B&B事件。退租房屋應滿足哪些條件,租戶是否有清潔義務,清潔義務應該達到多大程度,這些容易被忽視的細節也是爭議的常見場所。
對于房屋租賃,作為租戶,必須注意退租后押金的退還期限、退房的交接流程、退房的衛生要求等。
根據法律規定,租賃期屆滿后,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您可以根據這個標準來判斷合同是否合理。
有人說房子是租來的,但生活不是。愿你有幸福的生活,更愿你有幸福的房東。上海房屋合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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