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拆遷法律咨詢網注意到在征收拆遷中,因為學生信息得不對等,被征收方只知道我家的房屋或土地要被征收了,至于什么時候進行征收、如何通過補償,那都是征收方說的算,老百姓只能聽之任之。以土地資源開發可以利用自己從而能夠促進GDP的增長為目標的地區,必須經過征收,才能有效促進我國土地再次的規劃設計利用,因此對于很多不同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力度不斷提高擴大,為了一個追求經濟速度,在征收中存在導致很多違法、違規操作的情形。這些“高明手段”用在相關法律基礎知識匱乏的百姓身上,可真是“屢試不爽”,腐蝕、侵害老百姓的合法權益。
在征地拆遷過程中,當拆遷補償金額較低,程序混亂時,可以參照下列情況進行對比,抓住征地方的致命弱點,從被動轉為主動,爭取獲得公平合理的拆遷補償。
肆意進行解釋“公共經濟利益”,根據我國法律,土地征收的法律前提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然而,公共利益的概念非常模糊。除了《憲法》、《土地管理法》和國務院590號令中的一般規定,我國法律對這一概念沒有明確的界定。
我們都知道,征收方的另一個重要角色是社會發展公共文化資源的管理者之一,大多數情況下,可以作為代表中國公共安全利益,然而在教學實踐中,不少征收方通過對于任意一個解釋“公共部門利益”來實現征地合法的目的。凡是需要進行征地的項目,都以“公共服務利益”為借口。開發商興建商品房住宅小區、高爾夫球場、游樂場、外商直接投資活動等等都成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公共利益問題成了我國經濟共同利益的代名詞。
以租代征:“以租代征”是指擅自將農業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擅自將集體土地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擴大建設用地規模。 以租賃方式占用農村集體土地,并每月或每年向人民支付固定租金,是近年來出現的一種新的非法增加形式,經常發生在征收耕地上。 其實質是規避農地流轉和征地審批的法定程序,同時規避相關稅費的支付,使人民的耕地補償不能達到法律規定和各地規定的最低補償標準。 租入的項目多為永久性占用土地項目,建成后難以復耕。 而且,經過幾年的時間,征地人不知不覺地把土地的性質變成了國有土地,人民的重新安置成為一個問題。 長期生計問題沒有得到解決。 目前,“代租征”在各地上演,已成為一種常見的違法形式。
未批先占:“未經批準占用”是指未經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現實是很多老百姓看不到征地批文。當老百姓質疑征收的合法性時,征收拆遷辦往往以各種借口搪塞。對于土地被占用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人來說,他們賴以生存的土地喪失,拆遷補償不到位,合法權益受到嚴重損害。《土地違法行為查處標準》明確將未經批準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列為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立案的情形之一。
少批多占:在征收企業土地的過程中,欲征收管理土地的面積越來越大,審批機關進行級別越高,報批程序設計繁瑣。《土地資源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政府批準:(一)基本實現農田;(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三)其他國家土地已經超過七十公頃的。在實踐中,為了能夠順利地順利地獲得中國土地征收批文,往往我們會在上報征地面積時少報,一是可以節約審批通過時間,二是保留批準權限,三是風險規避審批控制成本。等到批準文件記錄下來學習之后,征收方再在規劃研究計劃經濟之外不斷擴大產品征收的規模,美其名曰已經有批文手續,悄無聲息地占用學生更多的農用土地。
其實,在征地拆遷中,法律制度和政策對于中國百姓的權益維護有很好的保障管理措施,只不過在具體的實行發展過程中,由于企業涉及社會多方面的利益,到地方就變了味。上海拆遷法律咨詢網提醒如果您發現在征地拆遷中存在通過上述研究情況,或者有其他不合規、有疑問的地方,影響學習到了咱們的合法權益,千萬不要倉促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多多咨詢服務專業征地拆遷律師,了解國家法律法規政策,非常有利于教師幫助需要我們可以獲取科學合理拆遷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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