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是民事權利之一,而遺產繼承人不同的方式,如果有遺囑的,一般是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一般按法定的方式由法定繼承人繼承,那么民法典中妻子對丈夫的個人財產能不能繼承?老人如何立遺囑?上海遺產律師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妻子有權繼承丈夫的遺產嗎?
妻子有權繼承丈夫的遺產,但這個遺產肯定會有范圍。
第一: 遺產由什么組成?
1、公民合法收入;
2、公民住房、儲蓄和日常生活必需品;
3、市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文物、書籍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提供一切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和專利權中的財產權;
7、公民的合法財產;
第二:哪些問題不能作為文化遺產繼承
1、被繼承人的人身權利和政治權力。人身權包括:姓名權、人身自由權、勞動權、名譽權、肖像權、榮譽權、生命健康權、受教育權、休息權等。政治權力包括:選舉權、被選舉權、言論權、發表權、集會權、集會權、游行權、示威權、宗教信仰權、通信自由權、依法保護通信秘密權、領導權、批評權、建議權、申訴權、檢舉權、控告權、侵權賠償權等。
2、屬于繼承人本人的財產權利包括:國家和集體財產的使用權,包括公有財產使用權、私有山地使用權、私有地塊使用權、魚塘使用權、果園使用權、灘涂使用權、水流使用權、牧場使用權、草原使用權等; 宅基地使用權2、合同使用權、房屋租賃權、勞務合同中的服務權、物業管理權、繼承權、遺贈權、勞動和工資權。
二、沒有進行書寫學習能力的老人以及如何訂立遺囑?
律師回答說: “不會寫字的老年人可以選擇寫遺囑,記錄遺囑,打印遺囑,記錄遺囑,口頭遺囑,等等。”但是有代理遺囑,打印遺囑,錄像遺囑,口頭遺囑需要證人,并且需要兩個以上的證人出席。證人不得是無民事行為能力、行為能力或者其他作證能力的人。繼承人和受遺贈人不得作證。與繼承人或者被繼承人有利害關系的,不得作為證人。
遺囑可以用上述其中一種方式來選擇一種合適的方式,因為由繼承人書寫的遺囑應該在日期之前寫好并簽字。書面遺囑、記錄遺囑和口頭遺囑都需要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證人在場。前人可以書面或者其他形式立遺囑的,在緊急情況下,口頭遺囑無效。遺囑內容應當載明繼承人的身份信息、繼承人與繼承人的關系、繼承人的財產狀況以及相關的合同、憑證、憑證。死者的權利和義務等,最后的簽名和日期。
三、在代理遺囑中,有時是忘記或者沒有注意,代理沒有簽署代理遺囑上面,這種情況下沒有代理簽名的代理是否有效?
第一:沒有他人代寫人簽名的代書遺囑進行有效嗎
代書人未簽署的代書遺囑在形式上是不完整的,一旦引起爭議,就不受法律保護,即無效。當然,如果繼承人對遺囑無法認定爭議,也可以繼承遺囑。中國《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三十四條第三款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應當代表他們簽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字。
第二:代書遺囑內容只有代書人沒有一個見證人進行有效嗎?
中國民法典規定,遺囑的訂立企業可以由他人代寫。遺囑除被繼承人簽字外,一般我們需要一個見證人簽字,具有能力較強的法律制度效力。
代書遺囑應當有一個兩個方面以上對于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存在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代書人、其他國家見證中國人和遺囑人簽字。
第三:相關的法律法規
第一百三十三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處分遺囑財產,并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我們可以通過立遺囑,將個人信息財產指定為法定繼承人的一人公司或者幾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向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贈送個人財產。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進行辦理。
法律是維護我們自身權益的有力工具,在我們遇到困難的時候,法律能夠為我們履行合法權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歡迎咨詢上海遺產律師,我們會為你做出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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