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脅罪,上海猥褻罪律師,上海威脅案刑事律師 014年3月,李通過QQ聊天認識了林。4月5日晚,李邀請林參加生日聚會。那天晚上,他們自愿發生性關系,拍了幾張照片,其中一張是林的裸照。交往一段時間后,林說他不想再交往,把李的手機列入黑名單。4月22日,李通過QQ與林聯系,威脅將裸照發送到報紙上,要求林與之發生性關系。接到林報警后,警方當晚在網吧附近抓獲了李。
據調查,李某因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2013年7月刑滿釋放。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后,一審判處李有期徒刑六個月。
主審法庭后,辯護人對被告人李某沒有為實施強奸創造條件,件,也沒有構成犯罪準備,李某只有犯表示的辯護意見,法院經審理發現,被告人為了達到與被害人林某發生性關系的目的,已經實施了用裸照脅迫受害人的行為,使受害人受到精神上的強迫而強迫其就范,這不是犯罪所表示的,而是強奸犯罪的制造條件。所以法院不接受辯護人上述辯護意見。

法官解釋說,李,李某以脅迫的手段,違背了女性的意志,為了強迫與林某發生性關系而制造條件,其行為已經構成強奸罪。李某的行為是犯罪準備,可以依法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與此同時,由于李某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依法從輕處罰。但是李某在刑滿釋放后五年內再次犯下應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罪行,是累犯,應當依法從重處罰。因此,法院對綜合案件作出如上判決。
訟是一種三方組合,其最一般的含義是:處于平等對抗地位、有糾紛的雙方向處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訴其糾紛,并請求裁判方解決其糾紛的活動。刑事訴訟主要有以下幾個階段:
(1)刑事訴訟主要包括五個階段: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 威脅罪,上海猥褻罪律師,上海威脅案刑事律師
1.立案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報案、控告、舉報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進行審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實并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依法決定是否作為刑事案件交付偵查或審判的訴訟活動;
⒉偵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機關為收集、查明、證實犯罪和緝獲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專門調查工作和有關的強制性措施;
⒊起訴有兩種,包括公訴和自訴;
⒋審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辯雙方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依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對于依法向其提出訴訟請求的刑事案件進行審理和裁判的訴訟活動;
⒌執行則指刑事執行機關為了實施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所確定的內容而進行的活動,在中國,刑事執行的主體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和監獄等。
(2)特殊階段:死刑復核程序、審判監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