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如果行為人(年滿十四周歲)明知對方是未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行為,不管其是否同意,均構成強奸罪,且按照強奸罪從重處罰,如果發生性行為時,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如女方故意虛報年齡,且其發育狀況明顯超過十四周歲以以上的),雙方自愿發生性行為,未造成嚴重后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
不僅如此,更加容易被眾人所忽視的,還有:「“性”對親密關系的深遠影響」。
我相信此時正在閱讀的你,也曾可能遇到過以下的這些問題:
1)無性婚姻:結婚/戀愛多年,從無話不談到無話可說,和另一半處成了“兄弟”,再加上工作、房貸、柴米油鹽的壓力,對羞羞之事再也提不起興趣;
2)進入疼痛:一直以為第一次才會疼,沒想到,每一次都很疼;實在太疼了,有時候疼到進不去,別人是享受,我是害怕和難受;
3)產后問題:以前性生活還蠻享受的,但是生完之后,他開始嫌棄我太“松”了,自尊心挫敗,時間久了,帶娃累,再也提不起興致了;
4)沒有感受過性愉悅:以為自己天生性冷淡吧,房事機械一般的進入和退出;也試過穿情趣內衣···,再到后來對方好像也沒有以前那么享受我了,就算了;
5)床上發揮全靠“戲”:真不知道在哪里學性知識,就學小片里面的動作和語氣,完全沒有那個感覺,全靠“戲演得好”,知道不會,但不知道怎么辦,實在苦惱。
要知道,「和諧的性生活,是維系親密關系的“秘密武器”」,
但絕大多數女性因為不懂、不了解,在面對不美好的性體驗時,從來都是閉口不談;
甚至有90%以上的女性會錯誤地認為:爽不爽,就看男的是不是“器大活好”唄;在性這件事情上,女性沒有什么話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