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匯區刑事案件律師 我根據自己遇到的案件,將網絡賭場案件分為以下四類,我認為我的這個分類,基本將我遇到的所有的開設網絡賭場的案件都囊括在內:
1、做境外賭博網站的代理接受投注。如宣傳賭博網站的網站鏈接,在qq群、微信群拉人參與,參與抽水分成等。網賭代理類案件是案發率最高的一類開設賭場犯罪,僅去年一年我就遇到十幾個網站的代理被抓的案件,我現在正在處理的是亞洲城的一位代理被抓的案件,抽水一千多萬,已經取保候審,還有傲視皇朝、sky娛樂的代理,人也已經釋放。
2、網絡游戲被認定為網絡賭博平臺的情況。各類網絡游戲在運營過程中要特別規避兩個問題,即不得根據押注抽頭及不得為虛擬游戲幣提供交易、變現的渠道。很多房卡類的棋牌麻將游戲,就是因為與銀商或下級代理紅包群主的關系糾紛不清就以開設賭場罪被立案調查,我去年處理的山東棋牌app,以及西南小九麻將app都是屬于這種情況,還有籃球反波膽網站也是這種情況,一旦網絡游戲涉嫌開設賭場罪,跟他們合作的的銀商、各級代理還有游戲的開發人員,都有可能被立案調查。在深圳有很多家網游公司在這一波行動中受到牽連,只有我們律師掌握此類案件的處理技巧,以專業的思維和方法才能爭取到好的處理結果。
3、以彩票、各類比賽開獎結果為賭注,通過QQ群、微信建立的外圍賭場。此類案件通過發紅包形式賭博,并雇用人員在上述群賭場負責數據統計、結算及結賬、轉賬等工作,這類案件也是比較常見。
4、為網絡賭博網站平臺提供技術支撐的國內網絡運營商及公司的員工。一旦公司被定性為網絡賭博犯罪提供技術支撐和服務的公司,從經理到技術總監到員工都會被立案調查甚至拘留逮捕判刑,有很多網絡公司為客戶研發各類定制的網游客戶端app,根據客戶要求加上了線上充值提現以及與人民幣的兌換功能,這就涉嫌開設賭場犯罪了,有些網絡公司也意識到風險,拒絕在游戲上添加線上充值提現以及與人民幣的兌換功能,但是游戲運營商在運營時通過設置幣商銀商或通過微信群qq群等實現了游戲幣與人民幣的兌換,一旦這些網游在運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這些公司也有可能會受到牽連,這些在辯護時都需要專業的法治思維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