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8月31日消息,近日,該院以破壞軍婚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上海專業婚姻律師帶你看看破壞軍婚的后果。
近日,我院以破壞軍婚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經調查,現役軍人陳強(化名)于2019年7月與王杰(化名)登記結婚。婚后,陳強長期在外服役。犯罪嫌疑人周某與王潔是同事,知道王潔是現役軍人的配偶,仍與他私下發展關系,然后以男女朋友的名義同居。目前,此案正在調查中。根據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19年7月24日發布的《新時代中國國防》白皮書,中國現役軍人200萬。現役軍人保衛國家。由于政策和其他原因,他們中的大多數人與配偶分居。一些無賴者趁機歪腦筋,將受到嚴懲。
現役軍人的婚姻關系是一種特殊的婚姻關系,受到刑法更嚴格條件的保護。現役軍人婚姻關系的破裂影響了現役軍人乃至軍隊的穩定。這也是我國刑法設立本罪的立法原意。犯罪嫌疑人和軍人配偶住在一起。生活和性行為對現役軍人的婚姻狀況產生了不可逆轉的影響,受到刑法的嚴厲打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現役軍人配偶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案例1
破壞軍婚,發不雅照片,重判?
2019年9月,劉偉利因危險駕駛罪破壞軍婚罪。
張是河北省武警總隊總隊士官。2018年4月2日,張某1和宋某在泰安市岱岳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后,宋某與劉偉利發展并長期保持不正當關系。2019年農歷春節前夕,他與張某1的妻子宋某同居。在此期間,劉偉利多次通過微信侮辱張某1,并將宋某的私人不雅照片發送給張某1。后來,張某1部隊領導李某通過張某1手機微信語音通話警告劉偉利,但被告仍拒絕悔改。2019年4月3日,被告劉偉利在村苗圃被公安機關逮捕。2019年2月23日14時38分左右,劉偉利酒后駕車。
一審法院判決:劉偉利因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罰款2000元;破壞軍事婚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9個月,合并有期徒刑2年9個月,罰款2000元。判決結束后,劉偉利提出了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了上訴,維持了原判。
案例2
破壞軍婚最高刑期3年,此人被判2年9個月
警方破壞軍事婚姻被判處一年零兩個月。2019年9月19日,望江縣人民檢察院起訴后,法院判處被告太湖縣公安局前國家保險大隊隊長王有期徒刑一年零兩個月。
安徽省安慶市望江縣檢察院披露,王某是太湖縣公安局前國家保險大隊隊長。2012年8月,王某在幫助朋友處理糾紛時遇到了張某某。雙方關系迅速升溫,發展成為戀人關系。在溝通過程中,王發現張的丈夫是一名在其他地方服役的現役軍人。雖然他很擔心,但他仍然保持著不正當的關系。他經常在張的出租屋里吃飯、生活和生活。在此期間,張多次懷孕并流產。2016年3月,雙方因關系不和而簽署了分手協議,但僅僅幾個月后,雙方的關系再次和好,并生下了一個兒子。2019年3月,王自動投降并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法院認為,被告王無視法律,知道張是現役軍人的配偶,仍與他同居。他的行為違反了刑法,構成了破壞軍事婚姻的罪行。公訴機關指控成立,綜合考慮被告自首等情節,作出上述判決。
據悉,王某學在本判決前已被太湖縣紀委開除黨籍。
案例3
河北省男子破壞軍婚,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2013年12月,嚴建華與李某甲通過互聯網確定戀愛關系,同居李某甲住所。李某甲是已婚婦女,配偶李某乙是部隊現役軍人。2014年4月,李某甲提議與嚴建華分手。2014年5月30日下午,嚴建華在李某甲家中逃離現場。2014年7月7日,李某甲與李某乙辦理離婚手續。關鍵是嚴建華因盜竊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罰款2000元。
案例4
山東男子犯破壞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孟(解放軍現役士兵)于2007年2月6日與王登記結婚。婚后,王住在孟的家鄉山東省微山縣的一個村莊,有一個女兒。2003年,卓遇到了王,發展成了男女朋友,當年分手了。2012年9月,卓和王在滕州再次相遇。當他們知道王是現役軍人配偶時,他們自2012年底以來就離家出走了。2013年2月至2014年4月,他們在湖北省襄陽市樊城區。2014年8月8日后,他們以夫妻名義在江蘇省南京等地租房同居。2014年8月29日,孟和王自愿達成離婚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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