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區動拆遷律師 事實上,如果征收活動是依法進行的,那么被拆遷人如果不在拆遷協議上簽字,可能會造成的不利后果只有一個,那就是超過規定期限后,被作出《征收補償決定》。補償決定的作出,意味著被拆遷人離房屋被司法強制執行(強制拆除)更近了一步。
在拆遷中,被拆遷人不簽字即沒有達成合意,沒有進行確認,沒有認可或表示同意,就行為本身而言沒有任何法律后果或需要承擔什么后果。但是,被拆戶如果不同意簽字的,政府也會采取其他的方式完成征收。比如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6條、第28條的規定,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集體土地的房屋拆遷,則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45條的規定,作出限期交出土地決定,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對房屋進行強拆。另外,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3
拒絕簽字只是權宜之計 一直拖不能解決問題
無論是誰拆遷、因為什么項目拆遷,都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程序進行,對拆遷戶給予合理合法的安置補償,有的時候拆遷方也會通過瞞天過海的手段對拆遷過程進行干預,總體來講,如果對拆遷戶利益影響不大的,基本可以略過。
拒絕簽字只是一時給拆遷戶騰出時間尋求其他途徑的幫助,讓拆遷戶有足夠時間爭取合理補償,而并不是我們選擇拒絕簽字一直拖到底,一直拖并不是明智的選擇,也不能解決問題,從我們很多案例中可以看出,一些選擇一直拖著不簽字的拆遷戶,要么成為被斷水斷電的釘子戶,要么被突擊強拆,難道這就是你想要的結果嗎?
是不是要一味的拒絕譴責,可以選擇性的來進行簽收。虹口區動拆遷律師
不管怎么說,征收拆遷都需要遵守法律規定和原則,雖然征收方會在法律盲區內做一些上不了臺面的小動作,但總體來講不是特別的過分,基本上還是會遵循法律規定的形式來進行征收,所以那些對于被征收人有利益的文件,我們是可以選擇簽字的。
對于那些有關利益的文件,比如說補償協議之類的這種文件,內容對雙方之間享有哪些權利以及應該承擔哪些義務都有明確的規定,征收人一定不要輕易的簽字,被征收人對于文件的內容要保證合情合理,而且只有在對內容滿意的情況下才能簽字。
如果有征收方逼我們簽字或者直接找代簽,那么對于這種類型的文件我們也不用太過擔心,因為他們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可以聯系專門的律師幫助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