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名刑事律師大家都知道,只要是人觸犯了法律,都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如果犯的錯誤太大的話,根本就沒有辦法彌補,在我們國家最高的刑罰就是死刑,面對死亡的到來相信大多數人都是非常恐懼的,而他們的精神狀態也是不一樣的,因此很多人都感到十分的好奇,死刑犯的最后一天是怎樣度過的呢?
面對死亡,不僅是當事人心里不好受,最痛苦的就是家人,有的人可能真的沒有勇氣看完整個過程...
在執行的前一天,相關人員都會安排犯罪者和家人見上一面,道個別,這也是最后一眼,然而他們表現出來的狀態也是不同的,有的人接受不了,痛哭流涕,有的人會感到緊張,恐懼,甚至崩潰。還有的直接就喪失理智了,場面讓人揪心。
不過也有的犯罪者很淡定,因為他們知道這已經是不可避免的事實,早已經在心里下了定數,只是冷靜的和家人道個別,交代一些要叮囑的事情,然后就做好了離開的準備。
到了現代,很多國家仍舊保持死刑,包括我國。不過現代的死刑,只是為了懲治犯罪,公平執法,不摻雜個人泄憤的私欲。
罪犯被判死刑后,關押在什么地方?
很多朋友可能會以為,被法院判刑的罪犯,都會在監獄服刑,其實不是這樣的。經過人民法院判決后,刑期在1年以下的,在看守所監管。被判處死刑的罪犯,也在看守所監管。
死刑犯突發疾病,會不會被搶救?
答案是一定會。對于患病的人犯,會及時地進行治療。對于一些危重病、復雜病,看守所的醫療設備和水平可能不能滿足時,會送到醫院治療。執行死刑有嚴格的法律程序,不會因為某某人被判處死刑了,就對他的病情不管不顧。
即使是一名死刑犯,在沒有執行死刑之前,他的權利也會得到保障。
如何執行死刑?
死刑執行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槍決,另外一種是注射死刑。
執行人可以是法院的司法警察,也可以是武裝警察。
死刑犯的尸體如何處理?
有家屬的,由近親屬領回尸體后火化。
沒有家屬的,人民法院會通知相關單位處理。
不過面臨死亡,這些被判決死刑的犯人,因為死到臨頭,心理上仍然會有很大的觸動,而且根據他們犯罪的類型不同,犯人的心理起伏也不一樣。
死刑只針對罪大惡極的人,一般是殺人犯、販毒,和影響非常壞的其他刑事案件。因為殺人被判死刑的犯人,他們基本在殺人前就已經預見到了自己的結果。
因此是抱著僥幸心理作案,對于死刑他們即便不愿死去,也早有了心理準備。即便是一些無預謀的臨時作案,在殺人后,這些犯人也都懂得殺人償命的道理。因此,從被捕到判刑,他們都非常明白自己的處境,也知道自己將被如何懲治。
這些人在臨死前,押到刑場的路上,他們一般不哭不笑。能表現的非常冷靜,最后的時間他們也不愛說話,只是靜靜的快速回憶自己的一生。
這些人所剩的時間不多了,尤其是要被行刑前的一晚,犯人都輾轉難眠。這個時候,所有的時間都留給自己回憶人生了。執行都是在早上,在離開看守所之前,犯人會吃一頓早飯,但是這時候的飯,要做的事,這一死就再也吃不上了。
而且執行的方式也在變化,從最初的槍決,變成或槍決或注射,再到現在統一為注射死刑。”一位資深警官這樣介紹。“在刑場上,多數犯人都會被嚇癱。能保持平靜的不多。不管是窮兇極惡的滅門案兇犯,還是心性狡詐、殺人于無聲的報復殺人者。他們在人生的最后關頭,大都悔不當初,充滿了對生的渴望。
在執行死刑時,經常會有犯人大喊“我要檢舉、我要立功”之類的求饒話語。為此,死刑執行是一項程序復雜而嚴謹的工作。遇到臨死前突然招供或檢舉的,都由法官、檢察官當場核實。如果認定為早已查實,屬于存在僥幸心理、反復抗拒執行的,則繼續執行。如果當場無法查實的,則依照法定程序,暫緩執行,將犯人帶回進一步調查審理。“執行死刑前,法警通常會請死刑犯抽三根煙,這樣做一是平撫犯人的緊張心態,二是有著象征意義,就是民間所謂的‘一路走好’、‘上路煙’”。上海知名刑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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