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的經濟往來中,簽署合同,往往會面臨違約責任的問題,那么違約責任與違約風險責任的構成要件是什么呢?上海合同違約糾紛律師在下文中將就這個問題為您進行專業解答。
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是指違約方應當在何種條件下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可分為一般構成要件和特殊構成要件。所謂一般構成要件,是指違約方承擔任何形式的違約必須具備的要件。特殊構成要件是指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例如,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損害事實、違約、違約與損害事實的因果關系、過錯;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過錯和損害。不同責任形式的責任要素是不同的。
違約風險責任的構成要件可分為企業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一般要件是違約當事人可以承擔沒有任何違約責任公司形式發展都必須具備的要件;特殊要件是各種方式不同的違約責任表現形式所要求的責任要件,如損害國家賠償經濟責任除應具一般要件外,還要求有損害社會事實,以及對于違約問題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我們這里是講一般都是構成要件。
關于一般構成要件,由于歸責原則不同,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也不同。大陸法要求有客觀違約和主觀過錯。英美法只要求違約。根據嚴格責任原則,我國《合同法》規定,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只要存在違約行為,也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無論違約方是否有過錯,也可以因不可抗力或者法律規定免除責任。
違約責任的構成需要具備的條件
1.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 義務的行為
違約責任只有在存在違約事實的情況下才有可能產生,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是違約責任的客觀要件。違約行為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拒絕履行。合同當事人拒絕履行合同又稱毀約,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規定的全部義務的情況
(2)不完全履行,又稱部分履行,指當事人只履行合同規定義務一部分,對其余部分不予履行
(3)遲延履行,又稱逾期履行,指當事人超過合同規定的期限履行義務的。在合同未定期限的情況下,債權人要求履行后,債務人未在合理期限內履行,也構成遲延履行
(4)質量瑕疵,是指履行的合同標的達不到合同的質量要求。對質量瑕疵,權利人應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異議,否則,后果自行承擔
(5)不正確履行,是指合同義務人未按合同規定的履行方式履行義務。
2.當事人的違約行為造成了損害事實
損害事實是指當事人違約給對方造成了財產上的損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從權利角度考慮,只要有違約行為,合同債權人的權利就無法實現或不能全部實現,其損失即已發生。在違約人支付違約金的情況下,不必考慮對方當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損害及損害的大小;而在需要支付賠償金的情況下,則必須考慮當事人所受到的實際損害。
3.違約行為和損害結果之間存在著因果關系 違約當事人承擔的賠償責任,只限于因其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對合同對方當事人的其他損失,違約人自然沒有賠償的義務。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害包括直接損害和間接損害,對這兩種損害違約人都應賠償。
違約責任需承擔的責任
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違約方才承擔違約責任。例如,《合同法》第三百零三條 在運輸過程中旅客自帶物品毀損、滅失,承運人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百一十一條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就是上海合同違約糾紛律師解答的關于違約責任與違約風險責任的相關知識,在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背景下,深入了解法律知識將有利于促進我們業務的進展,上海合同違約糾紛律師具有豐富的合同簽署經驗與專業的法律知識,如您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不懂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上海合同違約糾紛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