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異議與執行異議之訴
執行異議包括執行行為異議和執行標的異議。執行行為異議是在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人民法院的執行行為違法時,要求法院變更或停止執行的行為,是對執行程序的不服,以撤銷或更正執行行為為目的。執行標的異議則是指在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被執行財產部分或全部主張權利,要求法院停止或變更執行的請求。
而執行異議之訴是案外人提起執行標的異議,法院對該異議作出裁定后,案外第三人或當事人對該裁定不服且與原判決、裁定的實體內容無關的,在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執行法院提起的訴訟,是以案外人執行標的異議為前置程序的訴訟。
執行異議之訴種類
執行異議之訴包括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申請執行人執行異議之訴以及執行分配方案異議之訴,這里主要介紹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和申請執行人執行異議之訴。
實際出資人執行異議之訴是民事執行過程中經常會產生的一種訴訟,在名義股東名下的股權被法院強制執行時,作為實際出資人往往會以案外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的執行異議之訴。
看一個簡單的案例:
俞某與趙某曾簽訂一份《股權代持協議書》,約定俞某委托趙某以受托人的名義持有俞某對勝利公司10%的股權。(注冊資本1000萬)
趙某向廣大公司借款100萬,借款到期后,一直沒有歸還,廣大公司訴至法院,法院判決趙某返還100萬借款及利息。趙某到期未歸還,廣大公司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在廣大公司與趙某借貸糾紛執行案中,執行法院凍結了在趙某名下的勝利公司10%股權。
俞某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要求中止對屬于其在勝利公司10%股權的執行并解除凍結。
法院駁回俞某的請求后,俞某遂起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勝利公司名下凍結趙某的10%股權
這個案例就是一個最簡單的實際出資人執行異議之訴,本案中,一個最直接的爭議點就是俞某能否以其是公司股權的實際出資人來對抗名義股東債權人申請的強制執行。
本人通過查詢了大量的司法案例及相應的觀點,發現實踐中對此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稱之為肯定說,另一種則為否定說。肯定說認為,隱名股東可以以其是公司實際出資人來對抗名義股東債權人的強制執行。否定說則支持實際出資人不能對抗名義股東債權人的強制執行。
肯定說認為:應當恪守“事實標準”,公平是法律始終的價值追求,不能以維護執行效率而忽視實際權益保護,實際出資人是股權投資利益最終歸屬者,應當優先于名義出資人的一般債權人獲得保護。外觀主義原則的目的是維護交易安全和對善意第三人的保護,其適用范圍應局限于就相關標的從事交易的第三人。
否定說認為:根據公司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和商法的外觀主義原則,名義出資人和實際出資人(又稱隱名股東)之間的股權代持協議,只能約束簽訂協議雙方,對于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沒有約束力。第三人有權信賴工商登記對股東的形式記載,并據此請求法院強制執行登記的股東名下的股權。故對案外人提出的異議不應支持。上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