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好的律師 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明與婦女發(fā)生性交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jié)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今年年初,15歲少女小紅在一次聚會中認識了小明(化名)、小建(化名)、小天(化名)等人,并互相加了微信。幾天后,小明三人在微信上約小紅出來玩,不諳世事的小紅欣然前往,小明、小建、小天將小紅哄騙至賓館后,原形畢露,不顧小紅反抗,采取恐嚇、毆打等手段,分別強行與小紅發(fā)生了關系,并在過程中拍攝了視頻和裸照,并以此威脅小紅不準報警。
2020年4月份,小建和小天、小壯(化名)三人打電話將小紅約至內黃縣城汽車站附近,以視頻、裸照威脅小紅隨他們一起回內黃縣井店鎮(zhèn)。后三人將小紅帶至井店鎮(zhèn)某KTV后的樹林中,要帶小紅跟他們一起去鶴壁市做陪唱工作,小紅不同意,三人遂對小紅拳腳相加,后將小紅帶至賓館,強行輪流與小紅發(fā)生了關系。
幾天后,小壯給小紅發(fā)微信,騙小紅說要當面向小紅道歉,嘉定好的律師 將小紅約了出來,并將小紅由內黃縣城帶至其井店鎮(zhèn)家中。后小壯又約了自己其他四個朋友到其家中,當天,小壯等五人強行輪流與小紅發(fā)生了關系。
小紅的遭遇令人痛心,同時也更應該引起大家的關注和反思。隨著網絡的飛速發(fā)展,交友平臺也日益簡單。往往一個微信就能與陌生人取得聯(lián)系,可這種看似簡單的微信交友過程中,卻給不少別有用心的犯罪者提供了犯罪空間。像小紅這樣涉世未深的女孩,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第一次侵害行為發(fā)生后,小紅本應該選擇及時報警或告訴家長,但是面對對方的威脅,小紅選擇了沉默,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犯罪嫌疑人的囂張氣焰,讓他們有恃無恐,屢屢得手。
據(jù)審查,犯罪嫌疑人多為17至20歲左右,為追求生理刺激,便起了骯臟的念頭,從而制造了這起惡性案件,暴徒獸行令人發(fā)指,觸目驚心。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